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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微”课堂】什么是集体协商,快来这里看看啦!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 加入收藏 】【 字体:

什么是集体协商?

怎样协商?

请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


01、集体协商是什么?

【工会“微”课堂】什么是集体协商,快来这里看看啦!

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平等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确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及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02、集体协商包括哪些内容?

(1)劳动报酬、劳动定额及工时工价标准;

(2)劳动保护和保险福利待遇;

(3)集体合同的起止时间;

(4)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5)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

(6)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

(7)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


03、开展集体协商包括哪些程序和步骤?   

(1)制定一个集体协商工作方案;   

(2)选举产生集体协商代表;   

(3)确定集体协商议题;   

(4)培训集体协商代表;   

(5)发出集体协商邀约;   

(6)召开集体协商会议;   

(7)起草集体合同草案;   

(8)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9)集体合同审查备案;   

(10)集体合同进行公示公告。


04、如何依法产生协商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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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协商的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不少于3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不得兼任,专职或者兼职工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用人单位的协商代表。

(2)职工方协商代表产生有三种方法。

①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工会提名,经超过半数的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同意后产生;

②首席协商代表可以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在协商代表中产生;

③未建立工会的, 由地方工会或者行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超过半数的职工同意后产生。女职工人数占用人单位职工总人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职工一方协商代表中应当有女代表。

(3)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的产生方法。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指定。首席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

(4)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可以聘请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加协商,但所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一。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代表由本行业或者本区域内的企业代表组织直接选派,也可以由本行业或者本区域内参加协商的所有企业民主推举产生。首席协商代表由企业方协商代表民主推举产生。


05、开展集体协商应遵循哪些原则?

根据《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公正、共享共赢、和谐稳定的原则”。


06、开展集体协商的好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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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把职工利益诉求纳入理性合法的轨道,推动企业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减少因工资分配等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双方理解沟通、真诚合作。有利于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和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设,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


07、这些细节要注意哟?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为几年?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如何生效?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审核不合格的,将书面异议送达集体合同双方代表,双方应当另行协商。


怎么监督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应当对集体合同的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实施监督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情况纳入劳动执法年审的内容。企业和企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建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双方首席代表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在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上报告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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