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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总工会、省邮政管理局合力推进快递行业工会建设
时间:2019年04月03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 加入收藏 】【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快递小哥”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小蜜蜂”精神,进一步协调快递行业劳动关系,维护行业职工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快递行业工会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省推进快递行业工会组建和从业人员入会提供工作指南。

《意见》就快递行业工会建设的组织形式、建会方式、主要职责做出详细规定。市、州、直管市、林区可建立快递行业工会工作委员会。县(市、区)可通过当地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和快递行业龙头企业等多种方式,成立本地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按联合制、代表制原则建立,委员由其所属基层工会的主席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做好本地快递行业的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指导、服务快递企业工会工作,推动快递企业工会规范运作,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

对于快递企业建会,《意见》明确,从业人员25人以上的快递公司、加盟网点,应当建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与其他公司或网点联合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同时成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会员10人以上的快递公司、加盟网点,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人的设女职工委员。

为方便从业人员入会,《意见》提出,与快递公司、加盟网点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直接在该快递公司或加盟网点入会;未与快递公司、加盟网点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可在当地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入会;当地未成立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的,可在当地乡镇(街道)或社区工会入会,也可在有用工关系的快递公司或加盟网点入会。

为确保快递行业建会工作取得实效,省总工会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服务,加大督导力度,把快递行业工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体系,努力从政策制定、把关定向等方面为快递行业工会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推动各级人大、政协将快递行业工会建设纳入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活动,推动政府人社部门将快递行业是否建会、职工是否入会纳入劳动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关注快递行业工会建设,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配合、社会协同的工作合力。联合开展“最美快递员”评选活动,用心培养快递行业各类先进模范人物,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最美职工”等评选活动中,积极关注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优秀代表,为他们快速成长搭建平台,激励他们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据悉,近年来,顺应电商发展趋势,契合网购消费需求,快递行业高速发展,给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今年2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仍在工作的“快递小哥”,对“快递小哥”的职业价值给予了充分肯定,亲切地称“快递小哥”工作很辛苦,像勤劳的小蜜蜂,是最辛勤的劳动者。

当前,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的总体签约率偏低,用工形式较为复杂,人员流动性较大,社会保障程度不高,使得从业人员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社会保障程度、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的指导下,湖北顺丰、圆通、申通、韵达、中通等快递公司依法建立了工会组织,积极发挥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有力促进了企业发展。但是,快递行业工会组建率偏低、职工入会率不高的现象客观存在,大量的快递公司和加盟网点还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大量的从业人员仍游离在工会组织之外。3月15日,省总工会召开全省工会基层工作经验交流视频会议,启动2019年湖北省包括快递员在内的“八大群体”入会集中行动。